信息搜索:
您的位置 : 首页 - 机构介绍
机构介绍
    单位介绍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财务股

⒈组织拟定局财务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⒉承担省厅、市局拨付资金以及市、县财政拨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⒊负责编制和审核局机关预算建议计划;

⒋负责对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⒌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⒍监督管理局内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的使用;

⒎对收储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⒏负责对局机关财务帐目的管理;

⒐负责对省、市、县主管部门财务报表的呈报工作;

⒑负责局机关内部的经费报编工作;

⒒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档案装订、整理及上交工作;

⒓负责局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二、执法监察股

⒈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法律 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⒉拟定全县国土资源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规定;

⒊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计划、农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土地登记的监督检查;

⒋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⒌组织拟定全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办法;

⒍组织有关法律法规教育;

⒎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⒏负责错案及执法过错追究。

三、地籍管理股

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⒉负责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及土地统计工作;

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⒋负责地籍档案信息资料查询。

四、矿管股

⒈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划的修编和管理;

⒉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统计;

⒊负责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变更、延续的初审;

⒋负责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工作;

⒌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组织治理;

⒍负责地质环境的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

⒎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资料档案的管理;

⒏负责矿产勘查、开发秩序的管理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⒐负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土地整理中心 

⒈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⒉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

⒊对全县开发整理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


六、耕地保护所 

⒈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工作;

⒉负责国家建设征用、农用地转用工作;

⒊负责乡镇企业占地申、报批工作;

⒋负责土地利用规划工作;

⒌负责临时占地审、报批工作。


七、土地利用站

⒈负责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⒉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⒊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

⒋审核供地、土地资产处置等方案;负责地价管理工作和政府公益性土地评估工作。


八、土地收储中心

⒈负责研究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的有关政策;

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将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和增量土地,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纳入土地储备库;

⒊根据土地市场的需求,调控土地的供应量;

⒋管理和运作储备的土地;

⒌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招商洽谈及投入市场前的准备工作;

⒍做好储备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九、测绘站岗位

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测绘法律、法规,制定本县基础测绘规划的实施;

⒉承担土地勘测任务,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测绘图纸资料;

⒊组织维护和管理全县测量标志。
 

十、稽征站岗位 

⒈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县内国有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工作;

⒉负责全县范围内违反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规定的案件查处工作;

⒊负责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费的征收台帐。


十一、信访室岗位

⒈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⒉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⒊督促信访事项的处理;
 

十二、办公室岗位 

⒈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⒉组织局各项工作会议;

⒊起草本局文件、报告和综合材料;

⒋负责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

⒌负责局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⒍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管理、劳资 和目标考核工作;

⒎负责机关所属人员档案、职称评定和技术考核工作;

⒏负责机关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资产管理等工作。